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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东方电视台音乐频道》2008年广告价格表
    作者:海派营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2-28 17:27:02
    上海地区推广全案创意设计、媒体推广、新闻报道、整合传播、广告套装、广告最低折扣、广告代理投放,请与上海帅众传媒联系,广告公司联系电话021-62288266。

    《上海东方电视台音乐频道》2008年广告价格表

    ID 时间 位置 5s 7.5s 10s 15s 20s 25s 30s 45s 60s
    1 约18:00 午夜及白天重播节目 4200 7000
    2 约7:40 IN 4200 7000
    3 约9:30 星期广播音乐会 4800 8000
    4 约18:00 哈皮六点档片花后 7800 13000
    5 约19:10 麦克疯片花后 9600 16000
    6 约19:30 粉墨新登场片花后 9600 16000
    7 约20:10 天地英雄榜片花后 9600 16000
    8 约20:20 二分之一片花后 9600 16000
    9 约20:50 娱乐在线片花后 10800 18000
    10 约21:20 星当家片花后 10800 18000
    11 约21:30 怀旧金曲周末版片花后 9600 16000
    12 约22:00 怀旧金曲片花后 9000 15000
    13 约23:40 音乐物语片花后 5400 9000
    14 约23:40 中国乐坛片花后 5400 9000
    15 约23:40 乡村之音片花后 5400 9000
    16 约23:20 劲爆点片花后 5400 9000
    17 约23:50 天籁村片花后 ( 二 - 日 ) 5400 9000

    A类:1/3片尾透明标版       B类:新闻影客     C类:全年5秒提醒
    D类:全年特约赞助          E类:剧场冠名      F类:报时       G类:2/3奖品标版
    H类:片尾2/3奖品标版      I类:全年滚动宣传片冠名             J类:频道ID全年5秒提醒
    频道
    分类
    栏目
    广告形式及标准回报
    音乐
    日播
    哈皮六点档
    J
    D-8
    G-9
    频道ID全年5秒提醒:
    1、品牌与频道ID揉合出现
    2、每天数次
    全年特约赞助:
    1、5秒赞助标板
    2、一条30秒广告
    3、片尾鸣谢字幕
    4、结合品牌的节目名角标
    2/3奖品标板:
    1、2/3静态画面
    2、口播
    3、短信字幕
    粉黑新登场
    天地英雄榜
    娱乐在线
    星当家
    怀旧金曲
    东方新人
    周播
    麦克疯
    二分之一
    非常娱乐
    全民星势力
    说明:1、以上资源为推荐执行项目,表现形式和执行平台可依据客户要求进行具体设计调整。
          2、以上植入式资源可供拆分或组合销售。
          3、冠名、特约广告项目可依据客户要求,度身定制提供相应的其他回报资源。
          4、如遇节目变动,项目将随节目调整。

     

    备注:

    1.       本刊例2007年执行。

    2.       指定正一、倒一加收20%;正二、倒二加收10%;正三、倒三加收5%;其它指定位置加收20%

    3.       片中价格未注明的均加收30%

    4.       非常规长度广告价格按以下方法计算:20=30*80%10=30*40%5=30*30%

    5.       凡在我中心投播电视广告,以签约届时的广告价目表为准。

    6.       在中心播出的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并具备以下有效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商标注册证明,其中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等商品应按国家有关政令提供各种批准件,并在广告上显示规定字号。广告播出后,凡发生与《广告法》相悖的法律责任,由广告提供者负责。

    7.       中心实行广告媒介代理资质条件审查以及先收费后播出的原则。

    8.       播出中如发现广告内容不妥,中心有权要求修改广告内容或补充有关证明,如不能修改或提供,中心有权中止播出。

    9.       客户已经确认广告时间及位置后,如更改计划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签章形式提出,若提前四个工作日通知,则应按原定单更改或撤消部分金额的20%向中心支付违约金,广告播出前三个工作日内不得更改或撤消广告定单。

    10.    若因播出技术原因、设备故障或不可预知的节目变化,中心有权调整广告播出日期及时段,并不承担调整之责任。

    11.    广告播出带必须在播出前十天送达,如未及时送达导致广告延误播出,由投播者承担责任。广告提供者应有完善的监播系统,对广告播出情况如有异议,必须在播出后十五天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权威监播公司出具的监播证明,经核实,确实发生广告错播、漏播,中心将分别按"错一补二、漏一补二"的原则进行补播。逾期则视为广告播出准确有效。

    12.    本说明解释权属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广告经营中心所有。

    注:各媒体价格经常变动,如广告价格与刊例价不一致,按当日的报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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