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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郭敏辉律师,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专业英语八级,台湾喜马拉雅中流基金项目研究承担者;曾在国家大型企业及某跨国公司从事法务工作;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先后就职于天津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已处理上百起国内外诉讼案件并为十几家境内外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主要业务方向: 海事海商类案件(货损货差纠纷、无单放货纠纷、倒签提单纠纷、海上保险合同纠纷、船舶修理合同、租约纠纷、船舶碰撞纠纷、强制令申请);外资企业设立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国际贸易纠纷;一般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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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法院率先推出“金融审判执行十二条”
作者:田享华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时间:2007-6-22 7:40:07

  凭借综合改革配套措施优势,上海浦东目前已聚集400多家金融机构,200家外资金融机构,而相应增长的金融类案件是浦东法院面临的新难题。
  21日,浦东法院在全国率先推出“金融审判执行十二条”(下称“十二条”),涉及金融案件的受理、审理、执行各环节。
  据悉,2006年,该院共受理借款、融资租赁、证券、保险、票据、期货、信托等金融商事案件3275件,占上海全市该类案件的四分之一,比2005年上升40%,今年上半年又受理1499件。“今年下半年更是这类案件的高发期。”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海棠对记者说。
  由于金融类案件常常涉及人数较多,容易引发矛盾,浦东法院立案庭为此指定专人负责金融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建立群体性金融案件的快速立案通道。
  浦东法院的“十二条”中规定,将成立金融审判、执行领导小组,立案庭、刑庭、民二庭、行政庭和执行庭负责人为组员,统一指导和协调金融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该院院长丁寿兴解释说,金融纠纷事件既涉及民商庭、刑事庭,甚至涉及行政庭,如果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不仅会浪费司法资源,还会导致数个审判庭判决之间出现疏漏和矛盾。
  据悉,2006年至今,浦东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执行案件1505件,执行完毕的1346件,执行到位金额3.01亿元,其中,执行申请人为银行的案件占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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