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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郭敏辉律师,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专业英语八级,台湾喜马拉雅中流基金项目研究承担者;曾在国家大型企业及某跨国公司从事法务工作;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先后就职于天津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已处理上百起国内外诉讼案件并为十几家境内外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主要业务方向: 海事海商类案件(货损货差纠纷、无单放货纠纷、倒签提单纠纷、海上保险合同纠纷、船舶修理合同、租约纠纷、船舶碰撞纠纷、强制令申请);外资企业设立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国际贸易纠纷;一般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联系方式: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25楼。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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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法院收费二百
作者:陆一波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更新时间:2007-6-20 9:53:14

  记者昨天获悉,上海市有关部门已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下发相关规定,明确了离婚等5类案件受理费的具体交纳标准,即日起执行。

  今年4月1日,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对离婚案件等非财产类案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等仅列出一个有浮动空间的标准,具体实施则由各省、市、自治区法院根据各自情况自行确定。

  此次上海出台的具体标准为:离婚案件每件交纳200元;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30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80元;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800元;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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