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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7日,浩英律师事务所徐捷主任、郭敏辉律师前往上海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法律培训及合同执行情况调研。
上海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书记、经理级以上人员及对外具签约权的经营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及调研。培训过程,我所郭敏辉律师从合同法总则、分则角度介绍了与修船合同执行相关的法律问题,我所徐捷主任从我所代理的相关案例角度阐述了修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培训过程中公司人员还重点就船舶留置权、表见代理等问题与我所律师进行了咨询沟通。
根据浩英律师事务所与中远船务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此次培训为法律系列培训的第一站。继本次上海培训,我所律师还将前往中远船务集团其它下属公司所在地舟山、广州、大连等地进行相关培训及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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