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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郭敏辉律师,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专业英语八级,台湾喜马拉雅中流基金项目研究承担者;曾在国家大型企业及某跨国公司从事法务工作;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先后就职于天津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已处理上百起国内外诉讼案件并为十几家境内外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主要业务方向: 海事海商类案件(货损货差纠纷、无单放货纠纷、倒签提单纠纷、海上保险合同纠纷、船舶修理合同、租约纠纷、船舶碰撞纠纷、强制令申请);外资企业设立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国际贸易纠纷;一般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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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不构成近似 “上海1+1”赢了
作者:卫建萍 文章来源:上海市场营销网 更新时间:2005-11-8 11:11:08

  听起来类似的店名在文字及图案上并不相似。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以不构成近似为由一审判决哈尔滨市台北1+1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败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成立于1994年的原告哈尔滨市台北1+1食品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包含有“1+1”文字及图形的商标三种。2005年,该公司在上海发现了吴女士经营的“伊加伊1+1莘庄店奇美餐厅”,遂以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吴女士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原告的3个商标的整体图案与吴女士在店招上使用的“1+1”字样存在很大差别,吴女士餐厅店招上使用的“1+1”字样与原告的商标既不构成近似,也不会造成混淆与误认。法院对原告诉称吴女士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主张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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