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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郭敏辉律师,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专业英语八级,台湾喜马拉雅中流基金项目研究承担者;曾在国家大型企业及某跨国公司从事法务工作;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先后就职于天津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已处理上百起国内外诉讼案件并为十几家境内外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主要业务方向: 海事海商类案件(货损货差纠纷、无单放货纠纷、倒签提单纠纷、海上保险合同纠纷、船舶修理合同、租约纠纷、船舶碰撞纠纷、强制令申请);外资企业设立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国际贸易纠纷;一般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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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单没写“货款未结”算已付款
作者:宋文明 杨…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更新时间:2008-2-25 10:16:24

    送货单上没有注明 “货款未结”算不算已经付款?日前,闵行区法院对上海宇欣机械设备制造厂要求何先生支付近3万元货款的诉请,作出了一审判决。由于送货单没写 “货款未结”,其中的13900元视为已经付款。

    上海宇欣机械设备制造厂诉称,何先生自2006年2月6日至4月5日向公司进货各类电动车27辆,价值4.3万余元,期间何先生已支付14050元,尚欠29670元未付。现要求何先生支付货款29670元及归还电动车控制器1只。

    何先生愿意归还电动车控制器,但他只承认15770元未付,其中13900元已经支付。何先生称,从2006年2月6日及2006年3月18日两张送货单上注明的 “货款未结”可以说明,如货款未付的话,应注明;否则按照经营习惯,就表示送货时已当场将货款付清。

    宇欣厂辩称,送货单仅表示将货物送至何先生处,而不能视为已履行货款,如支付货款会在送货单上注明或另行开具收条或收据。

    于是本案争议焦点集中在:送货单上未注明“货款未结”能否作为已将此单上的货款付清的认定?

    为支持其抗辩理由,何先生向法庭递呈2006年1月5日送货单一份,旨在证明如未付货款应在送货单上写明“货款未结”。但送货单上未写明“货款未结”的,按照经营习惯,应已支付。

    从双方提供的证据来看,宇欣厂提供的4份送货单中有两份注明“货款未结”,如按其所述送货单仅为送货凭证的话,其无需在送货单上注明“货款未结”,当收到钱款时,也无需在送货单上注明 “收到金额”。故何先生所述送货单上未注明“货款未结”字样,说明已将货款当场结清,更符合常理和逻辑。最后,法院一审判决,何先生只需向宇欣厂支付部分货款15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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