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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郭敏辉律师,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专业英语八级,台湾喜马拉雅中流基金项目研究承担者;曾在国家大型企业及某跨国公司从事法务工作;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先后就职于天津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已处理上百起国内外诉讼案件并为十几家境内外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主要业务方向: 海事海商类案件(货损货差纠纷、无单放货纠纷、倒签提单纠纷、海上保险合同纠纷、船舶修理合同、租约纠纷、船舶碰撞纠纷、强制令申请);外资企业设立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国际贸易纠纷;一般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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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随便叫两声赔偿7.2万元
作者:李晓明 胡… 文章来源:新闻晨报 更新时间:2007-9-7 9:21:23

  王女士抱着小狗在小区内买菜,邻居杜女士被狗叫声吓得后退倒地摔伤。近日,杨浦区法院对这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王女士赔偿杜女士各类损失共计7.2万余元。
  杜女士的丈夫在杨浦区的一个小区内设摊卖蔬菜。2006年9月24日,小区居民王女士带着小狗在小区蔬菜摊买菜时,将狗放在地上。这时,恰好杜女士端了一锅面下楼,小狗便朝着杜女士“汪汪”叫。受到惊吓,杜女士本能地往后退。王女士随即称小狗并不会咬人,要杜不要动。但小狗又叫了,杜女士再次后退时不慎摔倒致伤,经医院诊断为腰椎骨骨折,多次住院治疗。
  因王女士认为狗叫是天性,且已向杜发出警告,自己没有责任,故双方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杜女士于2007年4月1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中,经法医鉴定,杜女士因摔倒受伤,致第一腰椎粉碎性骨折等,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受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各项费用。本案中杜女士在狗吠时由于害怕倒退,不慎摔倒致伤,自己并没有过错。由于事发时肇事狗系由王女士抱出,所以她应当对杜女士所受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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