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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郭敏辉律师,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专业英语八级,台湾喜马拉雅中流基金项目研究承担者;曾在国家大型企业及某跨国公司从事法务工作;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先后就职于天津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已处理上百起国内外诉讼案件并为十几家境内外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主要业务方向: 海事海商类案件(货损货差纠纷、无单放货纠纷、倒签提单纠纷、海上保险合同纠纷、船舶修理合同、租约纠纷、船舶碰撞纠纷、强制令申请);外资企业设立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国际贸易纠纷;一般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联系方式: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25楼。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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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意毁约跳开中介公司
作者:薄萱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更新时间:2007-4-19 10:49:52

    房屋买卖双方通过中介公司签了买卖合同后又借故撤销合同,嗣后他们又跳开中介自己完成交易。昨天,买卖双方被宝山区法院判决支付1万元中介费。

  去年10月24日,金先生和杨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约定分别支付5000元居间费。12月5日,杨先生称因家庭内部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愿支付1万元违约金。中介公司向两人索取居间费,杨先生借故拖延。今年2月,中介公司至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后得知,该房屋已由上述两人交易完毕。中介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两人支付居间费。

  法院认为,中介公司居间促成杨、金之间达成房屋买卖合同,两人此后虽约定解除买卖合同,但不能免除支付居间费的义务。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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