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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郭敏辉律师,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专业英语八级,台湾喜马拉雅中流基金项目研究承担者;曾在国家大型企业及某跨国公司从事法务工作;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先后就职于天津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已处理上百起国内外诉讼案件并为十几家境内外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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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大“达菲”假药案昨开庭
作者:郭艾琳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时间:2007-2-9 9:31:38

  在没有得到任何授权的前提下,汪迅以15万余元的价格,购买来磷酸奥司他韦(抗禽流感药“达菲”的主要成分)生产工艺,加工出了“达菲”原料药,并因此配出“达菲”在市场上销售。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获悉,上海最大一起“达菲”造假案于昨日在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审理,虽然法院没有宣布最终结果,但案件背后,一条医药公司的非法经营链条逐步显露出来。
  作为“达菲”的生产商,2005年瑞士罗氏公司就“达菲”专利的授权一事曾备受关注。中国方面,上药集团和深圳东阳光成为最后的被授权方。
  然而,此次假“达菲”案件中,被告人之一的汪迅却被指控完全绕过了这条道路。而上海新威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新威公司”)则可能是这条非法经销链中的重要一环。
  据昨日汪迅在庭审中的供述,当时正值禽流感全球暴发,“达菲”在市场上销售紧俏,他就抱着试一试的想法,通过关系以15万余元向一化学品公司购得磷酸奥司他韦的生产工艺,而该工艺与罗氏“达菲”的生产工艺并不相同。
  此前,上药集团副总裁黄彦正曾告诉记者,“达菲”的生产步骤共有11步,属于相当复杂且危险的过程。虽然上药方面此前也曾经试图避开罗氏的专利路线,生产仿制“达菲”,但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定的“强制许可证”,生产仿制药的前提必须是在禽流感真正暴发时。
  而汪迅却完全忽略了专利的存在。2005年12月,新威公司在无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在互联网和杂志等刊登销售磷酸奥司他韦广告。由于“达菲”的关注度相当高,在第一批磷酸奥司他韦出厂后,那些“等米下锅”的医药厂商就大量吃进。新威公司也就此卖出了2500余克磷酸奥司他韦,销售金额达到36万余元人民币和3600多美元。
  由于销售价格非常低廉,新威公司先后向10余家公司和个人销售了磷酸奥司他韦。而记者了解到,此前上药集团和深圳东阳光在获得罗氏授权后,都需向罗氏支付一笔专利费用,而费用的多少将视今后的销售情况而定。而新威公司完全不需要这一笔专利授权费用。
  在新威公司销售磷酸奥司他韦之后,贵州久龙生物医药科技公司又购买了制药灌装设备、药品外包装胶囊等,在无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生产了13900颗假“达菲”。而假“达菲”一路畅销的原因,同样在于其低廉的价格。
  值得关注的是,汪迅此前曾经因为非法加工“伟哥”受到过公安机关的处分。而假“达菲”案件的背后,医药企业监管漏洞暴露无遗。
  据不完全统计,因为磷酸奥司他韦和新威公司扯上关系的医药厂商超过10家,这些医药厂商在接受调查时,无一例外地提到了一点:曾经怀疑过新威公司的磷酸奥司他韦来历不明,但因如此操作已成圈内行规,所以并未特别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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