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绵阳人巩文杰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诉称五粮液集团剽窃其酒盒外观设计专利。而北京市一中院也于22日受理了巩文杰诉五粮液外包装侵权案。此前在2006年5月,巩文杰曾向重庆市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粮液销毁相关外包装模具,并依法赔偿经济损失。
巩文杰起诉后,五粮液向重庆中院提出申请,要求暂缓审理与巩文杰的专利权案。理由是他们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巩文杰的一项酒盒专利无效,因为巩的专利与在先申请的一项外观专利相似。
在等待重庆法院的判决中,12月19日,巩文杰来到北京起诉五粮液集团侵权。22日,北京市一中院受理此案。
昨日,五粮液集团公司研发部主任徐涛表示,五粮液新品包装盒是公司自行研发的,即便与巩文杰的专利酒盒有相似之处也是偶然。而且实际对比看来,两者的相似处仅体现在都为透明盒体这一特征上。至于整体外观,差别就非常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