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特生物(000416)今日公告,因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归还公司的巨额股权转让款,公司已于1月9日与港陆钢铁等签订了协议,催促港陆钢铁归还欠款。
健特生物于2005年9月14日与港陆钢铁签署了《协议书》,解除受让港陆钢铁所持港陆焦化75%股权的有关合同。据此,港陆钢铁应于2005年12月15日前归还健特生物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11500万元。但截至2005年12月30日,港陆钢铁仅仅归还了1500万元,尚余10000万元未付。
为此,健特生物经与港陆钢铁及其法定代表人杜振增充分协商,于2006年1月9日,就剩余款项的支付及担保事宜签署了《协议书》。协议约定,港陆钢铁应在2006年1月25日到2006年7月30日,分期付清10000万元。
因港陆钢铁未能在2005年12月30日之前将11500万元全部支付予健特生物,港陆钢铁业已违约。此次协议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上述款项中未偿还的部分,港陆钢铁应当支付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为了保证日后能够付清款项,杜振增还为此提供了担保。
2004年11月,健特生物与港陆钢铁签署协议,拟购港陆钢铁所持港陆焦化75%的股权,转让价格溢价幅度不超过30%,最终确定为22990万元。但港陆钢铁保证:当时净资产24063.02万元的港陆焦化,2005年至2007年,每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不少于2亿元:如盈利达不到保证目标,港陆钢铁须对盈利不足部分对港陆焦化进行补偿。
但高额的盈利保证难以实现。今年9月,健特生物称,由于双方签订协议中的预期事项不能按期完成等原因,双方同意公司将这笔股权原价退还给港陆钢铁。而港陆钢铁则应在12月15日之前,将健特生物已支付的部分股权转让款115,00万元,全部归还给健特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