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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广告禁用“国家免检”
    作者:吴洁瑾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08-10-9 10:29:44

      近日上海工商局发布广告审查提示,及时叫停含有“中国免检产品”或“国家免检”的文字和标志等内容的产品广告或企业形象广告。

      据悉,9月1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第109号令,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予以废止。为此,上海工商特地发布广告审查提示,禁止利用各种媒体和形式发布含有“中国免检产品”或“国家免检”的文字和标志等内容的产品广告或企业形象广告。同时提醒广告经营单位应自即日起立即停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并对持续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自查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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