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海派服务 | 营销研究 | 市场动态 | 企业监控 | 法律顾问 | 营销资源 | 免费论文 | 商务指南 | 论坛社区 | 
  • 文化休闲
  • 医药保健
  • 食品饮料
  • 日用化工
  • 服装流行
  • 家用电器
  • IT通讯
  • 酒店餐饮
  • 零售商超
  • 快速消费品
  • 汽车产业
  • 房产建材
  • 工业制造
  • 交通物流
  • 资本金融
  •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市场营销网-海派营销 >> 市场动态 >> 交通物流 >> 文章正文
    快递从业人员将有国家职业标准
    作者:汪蕊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08-7-17 10:42:21

      昨日,国家邮政局对外宣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于7月12日公布并施行。这是我国专门规范快递市场的第一部行政立法性文件,明确要求提供快递服务要执行我国快递行业第一部服务标准——《快递服务标准》。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达瓦说,快递作为邮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管的重点,“依法规范快递市场秩序的任务十分紧迫。”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快递企业从业人员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扣留、倒卖、盗窃快件,不得违法泄露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一旦发现违法该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将对快递企业处以5000-3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快递服务的基本规范、快递安全的基本规范、快递市场管理的主要方式。

      达瓦还透露,为使用户的通信权益得到保障,国家邮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出台一个“国家职业标准”,主要是对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因为这种投递员和警察是世界上非常特殊的两种人。在发达国家当中只有这么两种人可以随便敲别人家的门,其他人都是不允许的,可见这是非常特殊的工种。”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Copyright 2005-2006 www.sh360.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上海市场营销网-海派营销】 网络实名:海派
    Tel:021-51096660 Fax:021-62288110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