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海派服务 | 营销研究 | 市场动态 | 企业监控 | 法律顾问 | 营销资源 | 免费论文 | 商务指南 | 论坛社区 | 
  • 文化休闲
  • 医药保健
  • 食品饮料
  • 日用化工
  • 服装流行
  • 家用电器
  • IT通讯
  • 酒店餐饮
  • 零售商超
  • 快速消费品
  • 汽车产业
  • 房产建材
  • 工业制造
  • 交通物流
  • 资本金融
  •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市场营销网-海派营销 >> 市场动态 >> 酒店餐饮 >> 文章正文
    市消保委:可拒付“消毒碗筷费”
    作者:任羽中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更新时间:2008-5-5 10:17:31

      市消保委昨天明确指出,餐饮企业所称的“消毒碗筷费”涉嫌强制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以拒付。据悉,“消毒碗筷”既包括餐饮企业自行消毒提供的餐具,也包括餐饮企业委托第三方提供的消毒餐具套装。

      近期有不少消费者投诉称,外出用餐时遇到了“消毒碗筷费”。例如,消费者沈女士和好友到本市一家饭店吃饭,店方向他们每人提供了一套塑料薄膜包好的“消毒碗筷”,并要按每套2元的标准收费。

      市消保委表示,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而餐饮企业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的行为涉嫌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同时,做好饮食卫生工作、确保食品和营业场所安全是餐饮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提供安全卫生的碗筷也是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必备条件。鉴于此,餐饮企业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的行为既有违法理也违背情理。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遇到经营者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时,可以拒付,并要求其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免费餐具;若经营者强制消费者支付此笔费用,消费者可要求其开具相关凭证,事后据此向工商、食药监、消保委等部门投诉反映。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Copyright 2005-2006 www.sh360.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上海市场营销网-海派营销】 网络实名:海派
    Tel:021-51096660 Fax:021-62288110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