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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贵重物品别忘申请保值
    作者:钱绿明 文章来源:新民晚报 更新时间:2006-11-13 17:41:40

        快递服务市场越来越大,然而时常出现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让消费者吃足了苦头。本报最近不断接到这类读者投诉。

        20多包核桃送错人

        不久前,家住浦东新区的骆女士接到亲戚来电,称委托“申通快递”,从杭州快递了20多袋小核桃来上海。然而在家左等右等也不见东西送到,骆女士便去电“申通快递”询问,不料被告知东西早就送到了。

        据快递公司说,杭州顾客委托快递时,只写了骆女士住处的小区名称和门牌号码,没有写明具体路名。由于快递员不认识路,便按委托单上写的手机号打过去问,谁知手机号末位数也写错了,快递员既没核对姓名,也没核对地址,稀里糊涂把20多袋小核桃,送到了家住北蔡的别人手中。面对“从天而降的礼物”,对方居然“照单全收”。

        骆女士听后马上告诉快递公司送错了。没想到对方不但毫无歉意,还认为如果要他们从北蔡要回那20多袋小核桃,并再送货上门,骆女士一定要“破费”两条香烟,给快递员“意思意思”。这个无理要求骆女士当然不能接受。虽然后来小核桃还是送了过来,但骆女士发现少了几包。

        电子配件丢失过半

        国庆前夕,读者顾小姐买了10部价值共3万余元的数码相机及配件,准备发往武汉一家合作公司。她致电上海“顺丰速运”后,业务员很快来到她公司,帮着装箱上封条,还在封条上写了“撕毁无效”几个大字。在快递委托单的货物栏里,写着“电子配件”,重量为8.5公斤。

        第二天,顾小姐接到武汉方面来电,称货箱已收到,不过箱子上“撕毁无效”的封条已遭破坏,且重新封过口。打开箱子后,发现严重缺损,原本8.5公斤重的货物只剩下3公斤。武汉方面拒收货物,并当场拍了照。顾小姐计算了一下,这次丢失的物品价值2万余元,于是她向“顺丰速运”提出赔偿。然而几经交涉,快递公司称,按“行业惯例”,丢失物品的赔偿额“应该”是运费的3倍。顾小姐本次快递的运费为80元,他们愿意“人性化”一下,赔偿1000元。

        消保委  委托快递填单慎重

        记者从市消保委了解到,随着快递业发展,对快递中物品丢失、损坏以及服务质量的投诉大大增加。为此,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托运贵重或易损物品时,应在委托单上特别注明;如果是价值较昂贵的物品,最好要求保值,以便发生意外后能如数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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