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海派服务
|
营销研究
|
市场动态
|
企业监控
|
法律顾问
|
营销资源
|
免费论文
|
商务指南
|
论坛社区
|
文化休闲
医药保健
食品饮料
日用化工
服装流行
家用电器
IT通讯
酒店餐饮
零售商超
快速消费品
汽车产业
房产建材
工业制造
交通物流
资本金融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市场营销网-海派营销
>>
市场动态
>>
文化休闲
>> 文章正文
“钱柜”设最低消费遭质疑
作者:施莹 文章来源:海派营销网 更新时间:2005-7-13 17:18:55
在晚上黄金时间到杭州“钱柜”消费的顾客,会被要求点满一定金额的最低餐饮消费。日前,杭州一消费者对这一著名KTV连锁企业提出了质疑,并向当地媒体投诉,认为最低消费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据了解,这一称作“基本餐饮消费”的做法在
上海
、广州等地的“钱柜”都存在。
最低消费被指霸王条款
杭州的这名陈姓消费者近日与朋友到“钱柜”西湖店唱歌,进入包厢后,被告知每位必须点满12元的“基本餐饮消费”,点不满也算12元。这一规定让陈觉得很纳闷,到“钱柜”的主要目的是唱歌,叫不叫点心饮料是消费者的自由,“这就相当于我去饭店吃饭,难道就必须点酒水?”
昨天,杭州“钱柜”西湖店当班主任潘先生向记者证实,“基本餐饮消费”的规定确实存在,是一个月前开始实行的:“周日到周四的20时~24时进场,每位“基本餐饮消费”为12元,周五周六为19元。”潘先生表示,“基本餐饮消费”并不是“霸王条款”,在客人消费前,服务生都会口头告知,同时还有消费指示单书面告知。消费者进场就意味着同意了该项做法,相当于形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合同关系。
此项规定全国分店适用
但在记者截稿时,潘先生又主动打来电话称,“基本餐饮消费”并不是强行收取的,如果服务生事先没有告知,那是员工的失误,他们将内部消化,不再向消费者收取这笔费用。他说,如果真的没有点任何酒水饮料等,考虑到客人的心理,公司也不会强行收取这笔费用。“这个规定实施以来,很多客人都表示接受。由于钱柜允许自带饮料(酒精类饮料除外),一些客人虽然没有点任何东西,钱都是照付的,此前我们还没有接到过任何投诉。”他表示,“基本餐饮消费”在全国“钱柜”分店都存在,他们的收费是经相关部门核准的,不存在任何问题。
上一篇文章:
宽频、无线为娱乐媒体业注入成长激素
下一篇文章:
楼宇电视有标准 聚众传媒发布楼宇电视广告标准
Copyright 2005-2006 www.sh360.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上海市场营销网-海派营销】
网络实名:海派
Tel:021-51096660 Fax:021-62288110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