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传播的最终目的是为企业的产品营销创造高质量的市场环境,二者存在着一种内在的、逻辑的统一关系(各自核心价值的紧密联系)。
这种“统一关系”的现实意义体现在顾客购买决策和产品体验的两个过程以及顾客的评价、由此产生的印象——品牌忠诚程度。
在这种内在逻辑统一关系的前提下,二者在实施过程中又是相互独立的。之所以这样说,保持两者相对的自由,是为了给各自更大的空间创新各自的实施方式;是因为只要保证了“前提”,二者在实现各自任务的同时,就自然而然实现了这种关键的统一。
从这个意义上说,前期战略设计时两者内在逻辑统一的质量是首要,是基础;对这种“统一”的内在表现形式的挖掘是决定企业营销创新竞争力的第一步;二者相互独立的表现形式与程度的合理性就体现在对于各自活动创新性的推动作用以及呈现出的“统一”的个性与“美感”。
目标市场的分散化(或集中化)程度——产品的大众化(或专业化)——在很大意义上决定了产品营销与品牌传播的独立(紧密)程度。这主要是由目标市场对产品需求的频率和强度决定的。两者始终是相对独立中的绝对统一。毕竟,品牌传播永远是走在顾客购买决策过程中和产品体验的后阶段(评价、印象),企业之所以十分重视对他的经营是因为品牌传播对产品营销的影响是极富决定性的(或者说,他是最具潜质发展成这种影响的),起码现在可以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