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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联盟”莫再自欺欺人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上海市场营销网 更新时间:2005-9-16 10:33:48
最近车市再现价格联盟,前不久上海10家丰田汽车授权销售公司以共同出资的形式,首次联合在沪举办了皇冠上海地区上市发布会,其主要目的是防止恶性价格战、统一销售策略以及获得更大的话语权———即所谓的“价格联盟”,而丰田汽车方面对这个模式非常看好,有意推广到其他区域。不久,成立“全省汽车价格同盟”的声音在四川也出现了。车市的这种场景,真是似曾相识。
不管经销商怎么表示并没有搞价格垄断的意思,然而消费者的眼睛是雪亮的。
价格联盟合不合法,是毋庸置疑的。《价格法》早就明确禁止“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去年颁布的《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中再一次明文禁止“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市场价格,以及凭借市场优势地位牟取暴利、实行价格倾销和价格歧视。”这些法律法规清楚明白地界定了“价格联盟”的非法性质。
“价格联盟”还是一个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玩意儿。早在几年前,国内九大彩电企业就结盟深圳,约定共同提高彩电零售价格,并迫使彩管供应商降价。这之后,又有空调价格联盟、民航机票价格联盟、电脑价格联盟,证券佣金价格联盟等等。但这些“联盟”无一例外地未能摆脱夭折的命运。其中的道理很简单:所谓同行是冤家,同行之间搞什么价格上的“君子协定”,不说是玩火,也是一件颇为滑稽的事情。在根本不存在刚性约束力的价格盟誓面前,只要有一户加盟商家越轨,联盟必将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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